中国医院协会会员 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为规范我院中层干部请假手续,职能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请假均应填写《干部请假审批表》并分别报党政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科备存。


  一、职能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办法

  1、请假1天,经科室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科审批;

  2、请假2~3天,经科室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科及主管院长审批;

  3、请假3天以上,经科室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科、主管院长及院长审批。

  二、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请假办法

  1、请假1天,经科室同意后报医务科或护理部、人力资源科审批;

  2、请假2~3天,经科室同意后报医务科或护理部、人力资源科及主管院长审批;

  3、请假3天以上,经科室同意后报医务科或护理部、人力资源科、主管院长及院长审批。

  三、未履行外出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四、因私请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因公出差每年不得超过2次(指令性出差除外)。

  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

2016年7月20日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加班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职工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二、加班工作原则

  1、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

  2、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可认定为加班。

  3、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作应急处理的,可认定为加班。

  4、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公益项目活动或在工作时间外进行的公益活动已领取劳务费的不算加班。

  三、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1、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不计发加班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

  2、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填报《加班补助申请表》,经医务科或护理部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科提请院务会批复。

  3、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四、加班补助标准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每人每天200元,半天100元。

  2、周六、周日加班的,每人每天100元,半天50元。

  五、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1、加班补助申报周期为每个自然月。

  2、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负责人签名后,业务科室加班情况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力资源科审核,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加班补助申请表》交人力资源科,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加班由人力资源科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后通知财务科发放补助。

  3、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申报加班的月份随个人绩效工资发放。

  4、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两倍数额扣发当事人生活补贴,并对考勤负责人给予扣发当月职务补贴的处理。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

2016年7月20日

  加班补助申请表

申请科室:

申请日期:          

加班工作内容:

 

现场负责人:

序号

  

加班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医务科/护理部/人力资源科审核:

          

院部意见:

        

  注:1、加班补助申报周期为每个自然月。

  2、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加班补助申请表》交人力资源科。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保持和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增强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科室设立考勤员,负责登记本科室职工出勤情况。

  2、科室设立编班本,编班本应填写清楚、完整,并摆放在科室显眼的地方以备查。如检查发现没有编班本、登记不完善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扣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月职务补贴,第三次扣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一个季度的职务补贴。

  3、各科室须于每周五前将下一周的编班报送相关职能科室备查,临床医技科室报至医务科,护士报至护理部,行政后勤报至人力资源科。出勤情况与编班不一致的需及时上报。

  4、考勤员须如实填报本科室职工休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考勤表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1日报送人力资源科。

  5、考勤员不得虚报、漏报、瞒报科室职工出勤情况,如发现,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1~3个月的奖金。

  6、任何人员不得刁难考勤员,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如需修改须经科室负责人向人力资源科说明原因,待人力资源科核对确认同意修改后,方可修改。

  二、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如下情况处罚:

  (1)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奖金50元;迟到15分钟至30分钟(含30分钟)扣奖金100元;迟到30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如有突发事件需事先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请假超过1个小时的按当日请事假处理。

  (2)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脱岗的每次扣罚100元,旷工半天扣罚200元,旷工一天扣罚500元。

  (3)当月违反劳动纪律达3次者,扣罚当月奖金。

  (4)违反劳动纪律累计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罚当月奖金。

  (5)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次数累计达12次,在编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制人员予以解聘。

  (6)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者,在编人员予以解聘。

  2、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炒股、玩游戏等,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严禁班中饮酒或酒后上班,违者每次扣罚1000元,并承担医疗责任和由此引起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没有坚守岗位、脱岗、串岗或离院外出干私事,造成经济损失或耽误抢救病人者,扣奖金3~6个月,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追究其相应医疗责任。合同制人员予以解聘。

  5、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同意擅自调班者,扣发奖金200元。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者作如下处理:与晋职挂钩、高职低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记录进入个人档案。对特殊派遣任务不服从安排者,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制人员予以解聘。

  7、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损坏医院声誉者,扣发1~3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8、工作人员除值班需要外,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到食堂取饭、就餐,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三、医务人员仪表规定

  1、医务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着岗位服装。

  2、衣帽整洁,衣扣齐全。工作场所不得穿拖鞋,男士不得穿短裤。

  3、不得穿着工作服进入食堂。

  4、全院工作人员上岗时要佩戴胸卡。

  5、不按标准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的,每次扣罚100元。

  四、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

2016年7月20日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

  一、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室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应及时劝阻或引导至吸烟区,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检查发现负责范围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或烟头的,科室负责人作为控烟负责人负有监管失职之责,第一次按吸烟人数和烟头个数总计,每个扣罚科室奖金100元,第二次每个扣罚科室奖金2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第三次起每个扣罚科室奖金200元同时取消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年度评优资格。

  二、全院职工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进入院区范围内,严禁在院区范围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院区外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到或举报属实,第一次扣罚奖金500元,第二次扣罚奖金10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扣罚当月全部奖金;每年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三、科室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切实负起控烟职责。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值班室等办公场所严禁设置烟缸,一经发现烟头,每个烟头扣发科室奖金1000元,发现工作人员吸烟的,每次扣发当事人奖金1000元。控烟检查时,院部领导发现有烟味或检查人员两人以上证实有烟味时,每次扣发科室奖金1000元,

  四、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小组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

  五、医院食堂应切实负起控烟职责,严禁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发现在食堂区域范围内有吸烟人员或烟头的,将按吸烟人数和烟头个数总计,每个扣罚食堂200元。

  六、对无视医院控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直至辞退或开除。

  七、医院每年度将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活动,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将进行相应奖励。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

2016年7月20日


快速通道

网站首页    |    医院信息    |     动态资讯    |    健康通道    | 就医指南    |    特色科室    |    专家会诊    |    交通指南
电话:0754-87279120    传真:0754-88366609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18号    邮政编码:515041
备案号:粤ICP备11056690号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88号

版权所有: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Copyright 201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